(一)抽檢依據
抽檢依據是農業部公告第235號《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》、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《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、培氟沙星、氧氟沙星、諾氟沙星4 種獸藥的決定》、農業部公告第560號《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》、《畜禽肉水分限量》(GB 18394-2001)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。
(二)檢驗項目
1. 雞肉抽檢項目包括呋喃它酮代謝物、土霉素、培氟沙星、強力霉素、恩諾沙星(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)、氧氟沙星、氯霉素、沙拉沙星、磺胺類(總量)、金剛烷胺等10個指標。
2. 禽肉(雞肉、鴨肉、其他禽肉)抽檢項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謝物、呋喃妥因代謝物、呋喃它酮代謝物、呋喃西林代謝物、四環素、土霉素、多西環素(強力霉素)、己烯雌酚、恩諾沙星(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)、氟甲喹、水分、沙拉沙星、達氟沙星、金霉素等14個指標。
(一)抽檢依據
抽檢依據是農業部公告第235號《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》、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《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、培氟沙星、氧氟沙星、諾氟沙星4 種獸藥的決定》、農業部公告第560號《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》、整頓辦函[2010]50號《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(第四批)》、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17)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。
(二)檢驗項目
羊肉抽檢項目包括克倫特羅、呋喃唑酮代謝物、呋喃妥因代謝物、呋喃它酮代謝物、呋喃西林代謝物、土霉素、培氟沙星、總汞(以Hg計)、總砷(以As計)、恩諾沙星(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)、氟甲喹、氟苯尼考、氧氟沙星、氯霉素、沙丁胺醇、洛美沙星、特布他林、磺胺類(總量)、萊克多巴胺、諾氟沙星、達氟沙星、鉛(以Pb計)、鉻(以Cr計)、鎘(以Cd計)等24個指標。
(一)抽檢依據
抽檢依據是農業部公告第235號《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》、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《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、培氟沙星、氧氟沙星、諾氟沙星4 種獸藥的決定》、農業部公告第560號《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》、整頓辦函[2010]50號《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(第四批)》、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17)、《畜禽肉水分限量》(GB 18394-2001)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。
(二)檢驗項目
牛肉抽檢項目包括克倫特羅、呋喃唑酮代謝物、呋喃妥因代謝物、呋喃它酮代謝物、呋喃西林代謝物、土霉素、地塞米松、培氟沙星、多西環素(強力霉素)、總汞(以Hg計)、總砷(以As計)、恩諾沙星(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)、林可霉素、氟苯尼考、氧氟沙星、氯霉素、水分含量、沙丁胺醇、洛美沙星、特布他林、磺胺類(總量)、萊克多巴胺、諾氟沙星、達氟沙星、鉛(以Pb計)、鉻(以Cr計)、鎘(以Cd計)等27個指標。
(一)抽檢依據
抽檢依據是《黃豆醬》(GB/T 24399-2009)、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》(GB 2761-2017)、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釀造醬》(GB 2718-2014)、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-2014)、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17)、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》(GB 29921-2013)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。
(二)檢驗項目
黃豆醬、甜面醬等抽檢項目包括大腸菌群、山梨酸及其鉀鹽(以山梨酸計)、總砷(以As計)、氨基酸態氮(以氮計)、沙門氏菌、糖精鈉(以糖精計)、脫氫乙酸及其鈉鹽(以脫氫乙酸計)、苯甲酸及其鈉鹽(以苯甲酸計)、金黃色葡萄球菌、鉛(以Pb計)、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、黃曲霉毒素B1等12個指標。
(一)抽檢依據
抽檢依據是農業部公告第560號《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》、農業部公告第235號《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》、整頓辦函[2010]50號《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(第四批)》、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《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、培氟沙星、氧氟沙星、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》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。
(二)檢驗項目
1. 其他畜肉抽檢項目包括克倫特羅、土霉素、培氟沙星、恩諾沙星(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)、氟苯尼考、氧氟沙星、氯霉素、沙丁胺醇、洛美沙星、特布他林、磺胺類(總量)、萊克多巴胺、諾氟沙星等13個指標。
2. 其他畜副產品抽檢項目包括五氯酚酸鈉(以五氯酚計)、克倫特羅、呋喃唑酮代謝物、呋喃它酮代謝物、呋喃西林代謝物、培氟沙星、氧氟沙星、氯霉素、沙丁胺醇、洛美沙星、特布他林、萊克多巴胺、諾氟沙星等13個指標。
(一)抽檢依據
抽檢依據是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《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、培氟沙星、氧氟沙星、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》、農業部公告第560號《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》、農業部公告第235號《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》、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17)、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鮮、凍動物性水產品》(GB 2733-2015)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。
(二)檢驗項目
1. 海水魚抽檢項目包括五氯酚酸鈉(以五氯酚計)、呋喃唑酮代謝物、呋喃妥因代謝物、呋喃它酮代謝物、呋喃西林代謝物、土霉素、培氟沙星、孔雀石綠、己烯雌酚、恩諾沙星(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)、氟苯尼考、氧氟沙星、氯霉素、洛美沙星、組胺、諾氟沙星、鉛(以Pb計)、鉻(以Cr計)、鎘(以Cd計)等19個指標。
2. 海水蟹抽檢項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謝物、呋喃妥因代謝物、呋喃它酮代謝物、呋喃西林代謝物、土霉素、孔雀石綠、恩諾沙星(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)、氯霉素、鉛(以Pb計)、鉻(以Cr計)、鎘(以Cd計)等11個指標。
3. 淡水魚抽檢項目包括五氯酚酸鈉(以五氯酚計)、呋喃唑酮代謝物、呋喃妥因代謝物、呋喃它酮代謝物、呋喃西林代謝物、土霉素、地西泮、培氟沙星、孔雀石綠、己烯雌酚、恩諾沙星(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)、氟苯尼考、氧氟沙星、氯霉素、洛美沙星、諾氟沙星、鉛(以Pb計)、鉻(以Cr計)、鎘(以Cd計)等19個指標。
4. 淡水蝦抽檢項目包括五氯酚酸鈉(以五氯酚計)、呋喃唑酮代謝物、呋喃妥因代謝物、呋喃它酮代謝物、呋喃西林代謝物、四環素、土霉素、培氟沙星、孔雀石綠、己烯雌酚、恩諾沙星(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)、氟苯尼考、氧氟沙星、氯霉素、洛美沙星、諾氟沙星、金霉素、鉛(以Pb計)、鉻(以Cr計)、鎘(以Cd計)等20個指標。
5. 海水蝦抽檢項目包括五氯酚酸鈉(以五氯酚計)、呋喃唑酮代謝物、呋喃妥因代謝物、呋喃它酮代謝物、呋喃西林代謝物、四環素、土霉素、培氟沙星、孔雀石綠、己烯雌酚、恩諾沙星(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)、氟苯尼考、氧氟沙星、氯霉素、洛美沙星、諾氟沙星、金霉素、鉛(以Pb計)、鉻(以Cr計)、鎘(以Cd計)、雌二醇等21個指標。
(一)抽檢依據
抽檢依據是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》(GB 2763-2016)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。
(二)檢驗項目
1. 柑、橘(柑橘類水果)抽檢項目包括三唑磷、丙溴磷、克百威、戊唑醇、毒死蜱、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、氧樂果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、氰戊菊酯和S-氰戊菊酯、聯苯菊酯、苯醚甲環唑、螺螨酯等12個指標。
2. 梨(仁果類水果)抽檢項目包括敵敵畏、毒死蜱、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、氧樂果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、氰戊菊酯和S-氰戊菊酯、滅線磷等8個指標。
3. 蘋果(仁果類水果)抽檢項目包括丙溴磷、丙環唑、克百威、吡唑醚菌酯、吡蟲啉、多菌靈、戊唑醇、敵敵畏、毒死蜱、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、氟蟲腈、氧樂果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、氰戊菊酯和S-氰戊菊酯、苯醚甲環唑等15個指標。
4. 橙(柑橘類水果)抽檢項目包括三唑磷、丙溴磷、克百威、氧樂果等4個指標。
5. 香蕉(熱帶和亞熱帶水果)抽檢項目包括吡唑醚菌酯、氰戊菊酯和S-氰戊菊酯、溴氰菊酯、百菌清、肟菌酯、腈苯唑、苯醚甲環唑等7個指標。
6. 獼猴桃(漿果和其他小型水果)抽檢項目包括對硫磷、氯唑磷、水胺硫磷、甲基異柳磷、甲拌磷等5個指標。
(一)抽檢依據
抽檢依據是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》(GB 2763-2016),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、農業部、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《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-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》(2015年第11號),《豆芽衛生標準》(GB 22556-2008)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。
(二)檢驗項目
1. 芹菜(葉菜類蔬菜)抽檢項目包括克百威、毒死蜱、氟蟲腈、氧樂果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、水胺硫磷、滅多威、滅線磷、甲拌磷、百菌清等11個指標。
2. 韭菜(鱗莖類蔬菜)抽檢項目包括樂果、克百威、對硫磷、毒死蜱、氟蟲腈、氧樂果、氯唑磷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、水胺硫磷、滅多威、甲拌磷、腐霉利等12個指標。
3. 豇豆(豆類蔬菜)抽檢項目包括克百威、敵百蟲、氟蟲腈、氧樂果、氯唑磷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、水胺硫磷、滅多威、滅蠅胺、甲基異柳磷、甲拌磷、甲胺磷等12個指標。
4. 菠菜(葉菜類蔬菜)抽檢項目包括克百威、毒死蜱、氟蟲腈、氧樂果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、水胺硫磷、滅多威、甲拌磷、阿維菌素等9個指標。
5. 豆芽抽檢項目包括4-氯苯氧乙酸鈉(以4-氯苯氧乙酸計)、6-芐基腺嘌呤(6-BA)、亞硫酸鹽(以SO2計)、恩諾沙星(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)、甲硝唑等5個指標。
(一)抽檢依據
抽檢依據是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《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、培氟沙星、氧氟沙星、諾氟沙星4 種獸藥的決定》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235號《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》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560號《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》、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》(GB 2763.1-2018)、農業部公告第250號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。
(二)檢驗項目
雞蛋抽檢項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謝物、呋喃妥因代謝物、呋喃它酮代謝物、呋喃西林代謝物、四環素、土霉素、培氟沙星、多西環素(強力霉素)、恩諾沙星(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)、氟苯尼考、氟蟲腈(以氟蟲腈、氟甲腈、氟蟲腈砜和氟蟲腈亞砜之和計)、氧氟沙星、氯霉素、諾氟沙星、金剛烷胺、金霉素等16個指標。
(一)抽檢依據
抽檢依據是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》(GB 19300-2014)、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》(GB 2761-2017)、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-2014)、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17)、《香脆椒系列產品》(備案號:37060319S-2017 Q/DXH0014S-2017)、《熟制堅果與籽類》(備案號:Q/610000-9220S-2019 Q/XCS 0013S-2019)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。
(二)檢驗項目
1. 開心果、杏仁、松仁、瓜子抽檢項目包括二氧化硫殘留量、大腸菌群、甜蜜素(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)、糖精鈉(以糖精計)、過氧化值(以脂肪計)、酸價(以脂肪計)、鉛(以Pb計)、霉菌、黃曲霉毒素(B1、B2、G1、G2)總量、黃曲霉毒素B1等10個指標。
2. 其他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抽檢項目包括二氧化硫殘留量、大腸菌群、甜蜜素(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)、糖精鈉(以糖精計)、過氧化值(以脂肪計)、酸價(以脂肪計)、鉛(以Pb計)、霉菌、黃曲霉毒素(B1、B2、G1、G2)總量、黃曲霉毒素B1等10個指標。